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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民您可认养绿地

1998-12-03 来源:生活时报 丛新 我有话说

本报讯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通过一定程序,可在北京对一定面积的林木绿地进行建设、管护。这是北京依靠社会力量,搞好绿化美化建设,巩固发展绿化成果,增强广大群众绿化和环保意识的一项重要举措。

据首都绿化委员会副主任宋希友12月2日宣布,北京绿地认养活动将实行协议管理的方法,由自愿要求认养绿地的单位和个人向绿地管理单位提出认养申请,并签定认养协议,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利,共同遵守。双方的责任包括:绿地建设,绿地保洁、监护,绿地浇水、施肥、修剪、防治病虫害,资金投入等。双方权利包括:相互监督权,认养者享有在绿地内竖立标志牌权和绿地命名权。绿地认养不改变产权关系。

据介绍,这次绿地认养范围是城区和郊区城镇的公园、公共绿地,也包括居住小区、道路绿地、大环境片林和旅游区内的风景林。绿地认养的具体形式有两种:一是由认养单位或个人自己出资,直接负责绿地养护、保洁和建设、管理工作,并监护树木花草及设施不受破坏;二是按照一定的标准提供相应的认养资金,委托专业的绿化部门进行建设和管理。

宋希友说,认养活动提倡和鼓励学生参与。可以学校或班级、共青团或少先队集体名义认养,也可以学生个人名义认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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